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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王礼斌律师:        我相信法律承载着最低限度的公平和正义,是因为我相信法律坚守着道德的底线,是因为我相信法律是民权的坚强堡垒。 作为律师,就必须明确自己的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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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感情出轨,孩子未满百天提出离婚,我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?
我与丈夫2008年9月登记结婚,当时他的父母并不同意。他说先不和他父母说,等有了孩子一切就都解决了。2011年6月13日丈夫突然向我提出离婚的要求,理由是其父母要求他必须和我断绝关系,并且要求我将腹中8个月的胎儿打掉。后在朋友的多方劝解之下他没再提离婚的事情。2011年8月28日,我在其手机短信中发现老公的弟弟为其介绍了女朋友,两人一直在交往,后丈夫承认,两人于5月份开始QQ聊天沟通,6月11日见面,并且同居。现在其家人都已经知道我们结婚且有了孩子,但是他的家人还是不认可,并要求他必须离婚。而且他一直不允许我和他的家人沟通,所以的一切都是他一面之词。 直到今天孩子才三个多月,他对孩子不闻不问。由于我不善于理财,家里的存款都是由他处理,多数都存在他的名下。而且我现在又面临着事业的危险。为了将来的生存和孩子的抚养,在提出赔偿和抚养费的要求同时,我是否可以要求丈夫净身出户?请问如果提起诉讼,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?
地区:北京-昌平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1-11-13 14:42:23
提问者:tina2011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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